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全省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組織建設和女職工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全國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工會女職工委員會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依法表達和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
第三條 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是在同級工會委員會領導下和上一級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指導下的女職工組織,根據女職工的特點和意愿開展工作。
第四條 在湖南省境內的工會女職工委員會適用本條例。
第二章 基本任務
第五條 團結動員女職工發揚工人階級主人翁精神,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建功立業。
第六條 依法維護女職工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同一切歧視、虐待、摧殘、迫害女職工的行為作斗爭。
第七條 參與有關保護女職工權益的法津、法規、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并監督、協助有關部門貫徹實施。代表和組織女職工依照法律規定,參加本單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參與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和女職工權益保護等專項集體合同工作,指導女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與涉及女職工特殊利益的勞動關系協調和勞動爭議的調解。及時反映侵害女職工權益問題,督促和參與侵權案件的調查處理。做好對困難女職工的幫扶救助工作。
第八條 大力加強女職工的素質教育和能力建設,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引導女職工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提高女職工的思想道德、科學文化、業務技能和健康素質。
第九條 推進職工家庭文化建設活動,推廣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倡導建立平等和諧穩定的家庭。
第十條 積極發現、培養女性人才,及時向有關部門推薦優秀女性人才。
第十一條 會同工會有關部門和社會有關方面共同做好女職工工作。有關方面在研究決定涉及女職工利益的問題時,必須聽取女職工組織的意見。
第十二條 與國際婦女組織開展友好交流活動,為婦女解放事業作出貢
獻。
第三章 組織制度
第十三條 女職工委員會應與工會委員會同時建立。縣和縣以上各級地方工會、產業工會依法建立女職工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等工會中有女會員10名以上的應建立女職工委員會,不足10名的可以設女職工委員。基層工會女職工委員會主任、副主任與工會委員會同時報上級工會審批并報上級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備案。
第十四條 省、市級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實行垂直領導的產業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大型企事業單位等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應設立辦公室(女職工部)作為工作機構,負責處理女職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縣級工會和中、小企事業單位、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等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可根據工作需要設專職或兼職的工作人員,有條件的也可以設立辦公室(女職工部)。
第十五條 女職工委員會委員由同級工會委員會提名,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組成,也可召開女職工大會或女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女職工委員會主任和副主任,需報上級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備案。縣和縣以上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可聘請顧問若干人。
第十六條 女職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由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常委若干人組成。
第十七條 在工會代表大會、職代會(教代會)中,女職工代表的比例應與本地本單位女會員(或女職工)占會員(或職工)總數的比例相適應。
第十八條 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是縣或縣以上婦聯的團體會員,基層工會女職工委員會通過縣以上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接受婦聯的業務指導。
第四章 干 部
第十九條 女職工委員會主任由同級工會女主席或女副主席擔任。也可經民主協商,按照相應條件配備女職工委員會主任,享受同級工會副主席待遇。女職工委員會專職副主任在任職期間享受同級工會中層正職待遇。企事業單位和地方女職工委員會主任應分別提名為同級工會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委員候選人。
第二十條 女職工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應是企業職代會主席團、職代會團組長聯席會議、平等協商職工方代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和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成員。
第二十一條 女職工 200人以上的企、事業單位的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應配備專職女職工工作干部。
第二十二條 女職工委員會委員任期與同級工會委員會委員相同。在任期內,由于委員的工作變動等因素需要調整時,由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提出相應的替補、增補人選,經同級工會委員會審議通過予以替補、增補。召開女職工大會或女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女職工委員會,在屆中增補和免職的委員,需提請下次女職工大會或女職工代表大會確認。
第二十三條 要重視選拔素質高、能力強、具有開拓精神、熱愛女職工工作的干部充實到各級女職工委員會和女職工工作部門,努力建設一支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精通本職業務、深受女職工群眾信賴的干部隊伍。
第二十四條 各級工會女職工委員會要成為培養和輸送女干部的基地。要加強干部的培養,重視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女職工干部組織女職工、宣傳女職工、教育女職工、服務女職工的本領。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二十五條 女職工委員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凡屬重大問題要廣泛聽取女職工意見,由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進行充分的民主討論后作出決定。委員會閉會期間,由主任(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條 女職工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制定有關制度,檢查、總結工作,每年召開一至二次常務委員會和委員會會議,遇有重大問題,由主任或副主任臨時召集會議。
第二十七條 女職工委員會要定期向同級工會委員會和上級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報告工作。
第二十八條 女職工委員會的常委和委員應積極參加委員會的各項活動,反映基層女職工組織和女職工的意見和要求,督促落實委員會議提出的各項目標任務。
第二十九條 縣以上各級工會女職工委員會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層,增強基層女職工組織的活力,為廣大女職工服務。
第六章 經 費
第三十條 各級工會要為女職工委員會開展工作與活動提供必要的經費,各級女職工委員會經費在同級工會的經費預算中單列。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條例解釋權屬于省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