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課題負責人:
為進一步規范我校課題管理,確保立項課題按時、高質量地結題,現啟動我校2025年上半年課題集中結題受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集中結題范圍
(一)廳級及以上項目
1.按申報計劃應在2025年上半年結題的廳級及以上項目廳級及以上項目;
2.申請延期至2025年上半年結題的各類廳級及以上項目;
3.預期成果已完成,申請提前結題的各類廳級及以上項目。
(二)校級課題
1.2021年之前立項的重點課題、委托課題;
2.2023年之前立項的一般課題。
二、集中結題要求
(一)請各課題主持人于5月8日前將結題材料電子版打包命名為“集中結題(姓名+課題編號+課題名稱)”,發送至科技處郵箱hngykjc611@163.com(如需提交紙質材料將另行通知)。開云在線登錄將組織專家進行結題評審,評審通過后再推薦報送立項單位。
(二)結項成果不低于立項單位結題標準(參見該課題當年立項文件或課題管理辦法)和申報書預期成果。
(三)結題范圍內的項目如未完成預期成果,請項目負責人按照相關項目的管理要求,提交延期申請。
(四)項目組成員原則上不能更改,如確有必要變更或增補項目組成員,請項目主持人提交書面申請,經科技處審核后方可變更。變更程序須在提交結題材料前完成,與結題材料一同報送。
三、集中結題材料提交要求
(一)完整結題材料包括(包括非集中結題課題):結題情況一覽表(附件2)、結題報告、研究報告、相關研究成果及推廣應用材料,成果查驗截圖;申報書、立項文件、開題報告(或項目合同任務書)、中期檢查報告。
(二)論文、著作等成果材料具體包括:發表的論文掃描件包括期刊封面、版權頁、目錄頁、封底及論文全文;出版的著作包括封面、封底、版權頁。所有發表成果電子檔須為原件掃描或知網(萬方等檢索網站)下載的已發表文章。
(三)結項成果要求:(1)所有決策咨詢報告、學術論文和專著等研究成果須標明所申報課題研究成果字樣(課題編號、課題名稱、課題類別),未標注的不得作為結題成果提交。(2)論文、著作未正式刊出,稿件錄用通知、書稿以及未標注成果均不能作為結題依據。(3)所提供的研究成果應是在項目執行期內獲得的,且與項目研究內容高度相關,與研究主題不相關的不得作為結題成果提交。
四、各類學會、協會、研究會課題結題說明
各類學會、協會、研究會課題不安排集中結題與推薦,請課題主持人自行聯系3至5位同行專家(副高以上)對成果進行鑒定,并向課題立項單位申請結題驗收。請課題主持人及時將有專家鑒定簽名的《結題申請推薦表》、整套結題材料打包命名為“非集中結題(姓名+課題編號+課題名稱)”發送至科技處郵箱hngykjc611@163.com。
附件:
1.校級課題變更申請表
2.項目結題情況一覽表
科技處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