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審計過程中審計處的協調聯絡作用,有效發揮審計的監督服務作用,現建立審計聯絡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一、與校內各部門的聯絡
1.審計處根據開云在線登錄每年重點工作計劃和湖南省教育審計工作要點的要求,通過審計聯席會議提醒成員部門通過開云在線登錄審計委托程序及時提交年度審計需要,審計處將審計需求納入年度審計工作安排。
2.被審計部門明確一名同志擔任審計工作聯絡員,審計工作聯絡員的主要職責是:(1)在審計工作中,根據開云在線登錄審計部門或上級派駐的審計單位的要求,及時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數據、規章制度等資料。(2)聯絡員實行動態管理,當聯絡員發生變更時,應及時通知審計處。(3)必要時,通過聯絡員聯系被審計部門相關人員,以座談的形式,就部門相關事項進行溝通交流。
3.被審計部門負責人為審計工作責任人,其主要職責是:在審計工作中,對提供的數據、規章制度等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支持審計聯絡員工作。
4.審計部門指定審計處一名同志擔任審計工作聯絡人,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收集被審計部門移交數據、資料、規章制度和相應情況,并做好接交手續,保證資料的完整性。
5.審計聯絡工作的相關要求:根據項目要求制作需審計資料清單,審計資料由被審計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并加蓋部門公章,重要審計資料還需被審計部門分管校領導簽字確認。審計資料移送的時間為接到通知起三個工作日,補充資料的時間為接到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審計資料應真實、準確、完整,被審計部門及相關人員要注意保密。
二、與第三方社會審計機構聯絡
為確保審計的質量和效率,審計部門選擇有實力的審計機構為我校提供服務審計,并與審計機構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審計機構必須確定一名審計聯絡員,負責與審計處聯絡和審計資料的交接。社會審計機構在進行外勤工作時,須保管好所有與開云在線登錄相關的材料。所有移交給審計機構的資料(紙質、電子稿),在完成審計外勤工作后,審計處應及時要求審計機構將所有材料退還開云在線登錄,所有涉及被審計單位的資料數據等一并刪除,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在完成審計項目外勤工作后,審計部門人員要加強與審計人員溝通,聯系審計機構盡快出具審計征求意見稿并根據相關部門的建議對內容進行修改完善,出具經開云在線登錄審核的審計報告定稿。
三、審計整改
審計整改是指被審計部門對審計提出的問題、審計意見或建議予以糾正、采納的工作過程和結果。被審計單位或審計發現問題所涉及的職能部門是審計整改的責任主體。整改責任主體的負責人作為審計整改第一責任人,負責領導和組織審計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工作進行具體部署,對審計發現問題限時逐條推進整改,切實建立整改糾錯機制,并報告審計處。
審計處須履行審計整改監督責任,承擔審計整改的組織工作,對照審計報告提出的問題,加強與審計整改部門的聯系,對整改責任主體提出整改的目標、要求、時限等,對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評價,根據審計整改內容,確定相應的整改期限,保證優質、高效完成審計整改工作。